发布时间:2023-04-15点击: 次
1.免费报名,参赛团队不受地域限制,报名方式:关注上林县文化馆公众微信号网上报名或到县文化馆办公室报名。
联系人:韦青君、刘梦玲
电话:0771-5226773
2.报名时间:4月12日——4月20日。
3.比赛时间:初赛4月22日上午8:50—12:00,决赛22日下午14:00—17:00。
4.比赛地点:初赛设在巷贤山歌文化园;决赛设在大庙江景区。
5.歌词报送方式:歌词于4月20日前以word文档发送到上林县文化馆邮箱:whg5226773@163.com或直接送纸质版到文化馆办公室。
6.比赛形式为小组表演唱(每组8——16个人),对唱(每组2——4个人),每组演唱时间控制在6分钟内。比赛演唱语言为壮语方言或桂柳方言,所有参赛队需唱一首自报家门的山歌(需押韵)。
6.参赛团队选手男女不限,要求身体健康,65周岁以下,自身患有基础病的情况下不建议参加比赛,交通往返自理;
7.参赛选手自备演出服、化妆道具,统一穿戴民族服饰,服饰道具符合民族风俗习惯;
8.一个选手只允许参加一个类别参赛项目,如发现跨队比赛则取消比赛成绩。
1.现场评委5人,记分员2名,采取现场评分、亮分的办法,总分10分制:
2.紧扣比赛主题,内容健康向上记5分;
3.服装整齐统一,按要求穿得体民族服装上台表演记1分,不着民族服装上台表演的扣0.5分;
4.歌词通俗易懂,平仄入韵、比拟恰当记1分;
5.唱腔唱词明白,吐字清楚,声情并茂,记1分;
6.表演形式活泼,队形有设计变化,台风好,记1分;
7.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比赛,进退场干脆利落不拖拉,记1分,超时冷场扣0.5分。
按照小组表演唱、对唱,进行分类评比。分类设奖为:
1.表演唱组(从初赛选出16组进入决赛)
一等奖:1名,奖金1000元,证书一本。
二等奖:2名,奖金各800元,证书各一本。
三等奖:3名,奖金各500元,证书各一本。
优秀奖:10名,奖金200元,证书各一本。
2.对唱组(从初赛选出16组进入决赛)
一等奖:1名,奖金800元,证书一本。
二等奖:2名,奖金各600元,证书各一本。
三等奖:3名,奖金各400元,证书各一本。
优秀奖:10名,奖金各100元,证书各一本。
扫码关注
了解更多精彩
编辑:周 妍、项再业
校对:石英燕
初审:李 俐
复审:周 妍
终审:张 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