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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南宁市扶持业余文艺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1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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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南宁市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和上林县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建设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上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上林县关于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上政办发[2019]40号)精神,我县2019年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的申报工作按照团队自报、乡镇审核申报、主管部门复核同意的方式进行,经研究,决定将繁荣艺术团等20支文艺队作为2019年上林县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建设工作的扶持对象(名单详见附件1),及南宁市文广旅局文件《南宁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做好2019年南宁市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工作的通知》(南文广旅[2019]64号)中已经明确我县南宁市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名单(名单详见附件2)。为切实抓好扶持农村基层文艺队的扶持工作,现将有关要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责任单位要认真抓好扶持团队的各项工作,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扶持团队在政治上、业务上健康发展,成为农村、社区文艺活动的骨干力量。


二、对扶持资金要进行严格的监督管理,确保扶持资金的发放到位并合理使用。扶持资金仅限于购买团队演出服装、道具、音响灯光设备。受扶持团队收到扶贫资金后一个月内提供资金使用凭证和明细至县文广体旅局审核,如发现挪用扶持资金现象要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三、在业务上要积极扶持,有计划的安排文化馆(站)专业人员对演出团队进行辅导、培训。定期对扶持团队的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每支团队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每年30场次以上演出任务(合唱团、地方稀有剧种每年演出不少于20场)。


四、南宁市级扶持文艺队配合推荐单位完成公益性演出(免费义演)不少于3场,上林县级扶持文艺队配合推荐单位完成公益性演出(免费义演)不少于6场。


五、受扶持的各支文艺队在每场演出结束后必须认真填写《2019年上林县扶持农村基层文艺队演出日志表》(附件3)及《2019年南宁市扶持农村基层文艺队演出日志表》(附件3),以作备案。各乡镇文化站负责监督、审核各自乡镇的扶持队伍填写演出日志表,于每月30日前把电子版和纸制版上报县文广体旅局文化股,联系人:石英燕,联系电话:0771-5285360,电子邮箱:gxslwtj@163.com。


六、年内由各乡镇文化站组织今年扶持的各个文艺队开展一次扶持成果展演。由县文广体旅局推荐一个团队参加南宁市扶持成果汇报演出。


附件:1、2019年上林县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名单

2、2019年南宁市扶持乡村社区业余文艺队名单

3、2019年上林县扶持农村基层文艺队演出日志

4、2019年南宁市扶持农村基层文艺队演出日志表


上林县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2019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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