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2-03-29点击: 次
为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 进一步建立健全上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决定向全县开展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线索征集工作。
征集范围
项目类别分别为: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
在本县已有百年以上历史的项目,内容健康、具有重大传承意义,并符合下列条件:
1.体现上林各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具有重大历史、文学、艺术、科学价值;
2.体现上林各族民族文化创造力的典型性、代表性;
3.具有在一定群体中世代传承、活态存在的特点;
4.具有鲜明地域特色,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5.已申报列入县级以上的非遗名录不在申报范围;
6.食品类项目申报需提供相应营业执照。
要求充实准确、简明扼要、重点突出;申报单位必须如实填写项目申报书,照片要达到技术要求,申报材料要将项目核心特征与价值介绍清楚,所有申报材料及辅助资料将全部归档,不再退还。
1.申请报告:向各乡镇文化站或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提出申报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申请,并对申报目的和意义进行简要说明。
2.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简介、项目具体信息、传承情况、项目图片、保护单位情况、推荐保护单位论证意见(申报书见附件 1)。
3.项目申报照片及辅助材料等(具体要求见附件 3)。
报送单位:上林县文化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人:韦妍杏
联系电话:0771-5226773/13768493339
联系地址:上林县丰岭路163号上林县文化馆
邮政编码:530509
电子邮箱:whg5226773@163.com
详见附件: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征集.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