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1-16点击: 次
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令
2021年第2号
2021年1月13日,南宁市发现1例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南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为进一步做好我县冬春季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经研究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令如下:
一、“红事”缓办。婚庆喜宴、满月宴、生日宴等各种宴席聚会活动一律暂停举办,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
二、“白事”简办。丧事活动要从简从快办理,严格控制治丧规模(丧事不出庄、参加祭奠人员及相关服务人员控制在40人以下),最大限度缩短治丧时间,不组织集中就餐,减少人员聚集,并做好必要的防护防控措施。丧事办理要向所在村委会报备,在村委会的监督指导下从简从快办理。
三、“宴会”不办。家庭聚餐、朋友聚会、宴会宴请等活动一律不能举办。
四、停止聚集性宗教活动。宗教(民间信仰)活动场所暂停施粥、迎春、祈福、庙会、礼拜以及讲经布道等聚集性宗教活动,严禁场所内集体性聚餐。
五、避免人员聚集。停止举办大型的文体聚集性活动。禁止开展任何形式的聚集性培训等活动。各乡镇要加强对广场、农贸市场、候车点等公共场所的管理,避免人员过于聚集。
六、暂停销售相关药品。全县各零售药店、诊所、村卫生室暂停销售治疗发热、咳嗽的药品;全县私人诊所、村卫生室在疫情防控期间不能接诊发热病人,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群众引导至正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七、严格落实责任。各乡镇各部门要主动履行监管主体责任,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引导。各有关单位、企业负责人要切实履职尽责,将本令要求传达到每一位干部职工,并要求每一位职工劝导身边亲朋好友落实有关要求。
上林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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