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3-29点击: 次
1、上林县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的群众文化工作者、业余文艺爱好者。(专业文艺院团演员以及大中专院校音乐、舞蹈、戏剧等相关专业的师生不得参演。确因节目需要的非主要演员年龄可以适度放宽。)
2、参演人员须具备上林户口且在上林工作、生活,如为企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的,须与所在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区直有关单位参演人员须在本系统单位工作。
3、有违法违规情形或者因道德失范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的创作者的作品、表演者不得参演。
1.紧紧围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满怀深情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展现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的非凡壮举,反映广西在党的坚强领导下改革发展的新成就、城乡建设的新变化、圆梦小康的新故事、人民群众的新风貌,表达壮乡儿女对党和祖国的情感恩,以及永远跟党走的坚定信念。
2.参演节目内容要求健康向上,杜绝低俗、庸俗和媚俗之风。注重思想性和艺术性相统一,鼓励简朴舞美、回归艺术本体。
3.鼓励推荐原创节目参加会演,已在广西专业艺术赛事中获奖的作品不再参加会演。
节目分声乐、舞蹈、器乐、戏剧(含小戏、小品)、曲艺(含说唱、杂技等)五个艺术门类:
1.声乐类节目包含独唱、重唱、小组唱、合唱等。要求演唱两首歌曲,其中一首为歌颂党的歌曲,另一首为自选曲目,两首歌曲演唱时长不得超过10分钟。合唱人数不得超过55人,不得少于35人(含指挥、钢琴伴奏、特色乐器演奏员)
2.舞蹈类节目包含独舞、双人舞、三人舞、群舞,演出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24人
3.器乐类节目包含独奏、重奏、合奏等,演出时长不得超过8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40人(含指挥)
4.戏剧类节目小戏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5分钟、小品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5人(含乐队人数)
5.曲艺类节目演出时长不得超过12分钟,演出人数不得超过15人(含乐队人数)
1、节目表演视频(mp4格式,分辨率不低于1920*1080,原则上要求为实况录像,不能进行后期录音合成,戏剧类节目唱词、台词须有字幕)。
2、合唱节目需报送总谱2份,戏剧、曲艺类节目需报送剧本2份。
3、报送节目视频需重命名,重命名格式为:领队姓名+ 节目分类+节目形式、名称+联系电话,如:张三+声乐类+合唱《我和我的祖国》+18888899999。
4、所有材料的电子版于4月30日前,发送至上林县文化馆邮箱:whg522677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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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版:吴滨
审核:卢振环、蒙莉莉、韦吴珍
蒙健、周妍
监制:张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