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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一,品味“灯酒”

发布时间:2023-02-02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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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味“灯酒”


每年农历正月十一过“灯酒节”是生活在广西环大明山一带壮族民众的传统民俗。“灯酒节”仪式感强,场面热闹,文化味浓。“灯酒”用壮文写就是“daeng couj”。上林人民认为,家庭添丁是家族的荣耀,“灯”与“丁”在壮语中发音相近,后将其引申为“灯”,而“酒”历来是壮乡农村节庆祭祀必不可少的东西,由此逐渐形成了当地人传统节日“灯酒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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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1日上午,上林县巷贤镇石寨庄,听见喧天的锣鼓,看见起舞的彩狮,家家户户张灯结彩,沉寂了三年的“灯酒节”恢复了往昔的场面,热闹非凡,乡亲们脸上充满对节日期待的笑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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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11时左右,按传统仪式隆重举行。由村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宣布仪式开始,主祭上香行三献礼、给社坛敬酒、宣读祝文、鸣放鞭炮,祈求土地社稷神灵保境安康、风调雨顺、人畜兴旺。而后给新丁发红包,愿其健康成长、聪明成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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祭祀结束,全庄老少都集中在一旁的空地上摆开“百家宴”,聚餐共饮,其乐融融,举杯共庆闹灯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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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灯酒节”寄托着上林人民祈求国泰民安、风调雨顺、人丁兴旺的质朴愿望,“灯酒节”就这样在人们一年又一年的祈愿中延续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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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D


撰稿:李沐娴

编辑:项再业

校对:韦潇宴

图片:蒙健、韦潇宴、莫岚、李沐娴

初审:韦妍杏

复审:蒙健、周妍 

终审:张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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